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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14 10:38:36 股吧网页版
东吴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14

东吴中债 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重要提示......2
一、本基金募集基本情况......5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9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10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15
五、清算与交割...... 19
六、退款......20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21
八、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22

重要提示

1、东吴中债 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
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93 号文核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代表其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4、本基金自 2022 年 1 月 18 日起至 2022 年 4 月 15 日止公开发售。在募集期内,本
基金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包括柜台和网上交易平台)及指定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6、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7、投资者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含认购费,A 类基金份额与 C 类基金
份额分别计算,下同),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
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8、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T 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投资者可在 T+2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或到其办理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确认情况。

9、本公告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刊登,其仅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www.sc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0、在募集期间,各代销机构可能增加部分基金销售网点,具体网点名单及开户认购事项详见各代销机构有关公告,或拨打各代销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具体规定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本公司在募集期间内还可能增加新的代销机构,投资人可留意相关公告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11、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0588 及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购买事宜。各销售基金的销售网点、业务办理日期和具体时间等事项的详细情况参照各销售机构在其销售区域当地的公告。

12、本公司可根据募集期间的具体情况对募集事宜做适当调整。若提前结束募集,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13、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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