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锦融甄选18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24
东方红锦融甄选18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8 月 24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方红锦融甄选 18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红锦融甄选 18 个月持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488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但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18 个月锁定持有期(红利
再投资所得份额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3 月 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东方红锦融甄选 18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东方红锦融甄选 18 个月持有期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9 月 4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 年 9 月 4 日
下属分类基金的基金简称 东方红锦融甄选 18 个月持有 东方红锦融甄选 18 个月持有
混合 A 混合 C
下属分类基金的基金代码 014888 014889
该分类基金是否开放赎回、转 是 是
换转出业务
注:(1)东方红锦融甄选 18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 2022
年 7 月 7 日(含)起开放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本基金自 2023 年 9 月 4 日(含)起开放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认购份额自当日起
可办理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申购份额、转换转入份额及定期定额投资份额须在 18 个月锁定持有期结束后方可办理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红利再投资份额不受锁定持有期限制。
2日常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1)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18 个月锁定持有期,由红利再投资而来的基金份额不受锁定持有期的限制。锁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申请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下同)起(即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申请日次 18 个月的月度对日前一日(即锁定持有期到期日)止。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结束后即进入开放持有期,开放持有期首日为锁定持有期起始日次 18 个月的月度对日。每份基金份额在开放持有期的开放日
可以办理赎回、转换转出业务。
(2)赎回、转换转出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 2023 年 9 月 4 日(含)起开始办理赎回、转换转出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此外,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转换转出业务。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或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赎回、转换转出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赎回、转换转出的价格。
3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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