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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6-16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安福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低基金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根据《招商安福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招商安福 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招商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3 年 6 月 16 日起降低招商安福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费率,并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相应 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基金费率方 案:
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 0.40%调低至 0.30%。
二、修改《基金合同 》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1、《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章节 原合同 修订后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付方式 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
第 十 六 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值的 0.3 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方法如下:
部 分 H=E×0 .4 0%÷当年天数 H=E×0. 3 0%÷当年天数
基 金 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用 与 税
收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 累计至每
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 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 基金托管
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 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 致的方式
于次月首日起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于次月首日起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 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 理人。若
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 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 可抗力致
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 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 期顺延至
下一个工作日。 下一个工作日。
2、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订。
三 、《 招商安福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将根据《基金 合同》、《托管协议》的内容进行相应 修改,并按规定更新。
四、重 要提示
此次调低上述基金的相关费率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 不利影响,因此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 (www.cmfchina.com)查阅修订后的招商安福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
议》全文。 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 2023 年 6 月 16 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招商基金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 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cmfchina.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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