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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6 09:06:27 股吧网页版
宏利闽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26

宏利闽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21年8月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615号文注册,基金合同于2022年4月27日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货,国债期货市场的风险类型较为复杂,涉及面广,主要包括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
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暂停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侧袋账户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和最终变现价格都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变现价格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对“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内容进行更新,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23年12月25日,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4月2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3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我公司已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原股东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1%股权转让给宏利投资管理(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宏利投资管理(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51%;宏利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49%。本次股权变更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保持不变。
我公司已于2023年4月22日发布《关于公司法定名称变更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名称由“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该名称变更事项已于2023年4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目 录

一、绪言......5
二、释义......6
三、基金管理人......11
四、基金托管人......22
五、相关服务机构 ......25
六、基金的募集......27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28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9
九、基金的投资......39
十、基金的业绩......49
十一、基金的财产 ......50
十二、基金资产估值......51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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