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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2-09 09:03:24 股吧网页版
兴银碳中和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2-09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兴银碳中和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4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二月

重要提示

兴银碳中和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证监许可〔2021〕4140 号准予变更注册。本基
金基金合同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起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兴银碳中和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注册的审查以要件齐备和内容合规为基础,以充分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为核心,以加强投资者利益保护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目标。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上市公司的经营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理论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或注册并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
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与国债期货,股指期货与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标的资产价格的微小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与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ABS)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存托凭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者赎回时,所得或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资产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主要根据基金经理变更、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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