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德新能源汽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1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德新能源汽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完成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诺德新能源汽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
关约定,经与诺德新能源汽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
金代码:014829,C类基金代码:014830)的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
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
人”)于2023年7月13日启动了证券交易结算模式的转换工作,上述转换工作已
于2023年7月13日完成,修订后的《诺德新能源汽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自2023年7月13日起生效。
关于本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的有关事项,详见2023年7月12日披露的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德新能源汽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证券交
易结算模式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敬请投资者参见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相关文件。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
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并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在中国证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
nuodefund.com)上披露。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uodefund.com)查阅相关公告
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9)咨询相关事宜。
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基金管理人负责解释。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
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
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
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更新)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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