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泉兴至未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0-20
汇泉兴至未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10 月 20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汇泉兴至未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汇泉兴至未来一年持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482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4 月 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汇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等。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10 月 21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4 月 6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 年 10 月 21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 年 4 月 6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2 年 10 月 21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汇泉兴至未来一年持有混 汇泉兴至未来一年持有混
合 A 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4825 014826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
购、赎回、转换、定期定 是 是
额投资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仅可在该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办理基金份额赎回,具体办
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本基金对投资者申购的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一年(一年按 365 天计算,下同)
最短持有期限,在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管理人对投资者的相应基金份额不办理赎回业务。最短持有期的最后一日为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仅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相应基金份额的赎回。
基金管理人自认购份额的一年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即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一年的届满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开始办理赎回。
本基金将自 2022 年 10 月 21 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申购
业务,将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一年后的年度对应日,即 2023 年 4 月 6 日起开
始办理赎回、转换转出业务(对认购份额而言),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在销售机构网点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
(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金额下限的前提下,如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投资人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或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上限进行限制,但单一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
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