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30
关于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4年7月30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
金在农业银行新增基金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开通下述基金的转换业务: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财通资管鸿慧中短债发起式A 014815
财通资管鸿慧中短债发起式C 014816
自2024年7月30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农业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
务。本次仅开通上述基金与农业银行代销的本公司旗下其他注册登记在本公司的且已
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其持有本公司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全部或
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
开通转换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转换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并另行公告。
二、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
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
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
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基金转出、
转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
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基金转换申请转出的基金份额必须
是可用的份额。
4、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 日)。正常情况
下,投资者转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
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自T+2日
起,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
额。
5、单笔转换申请应当满足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转入基金最低申购数额和转出基金
最低赎回数额限制。若转入基金有大额申购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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