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土创新丰源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B类基金份额及基金合同修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6-30
关于红土创新丰源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设 B 类基金份额及基金合同修改的公告
为满足不同市场情况下投资者日益多样化的需求,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红土创新丰源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2 年7 月 1 日起对红土创新丰源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 B 类基金份额类别(基金代码:016107),并对《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设 B 类基金份额类别基本情况
本基金增加 B 类基金份额后,将设置该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并计算基金份额
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 A 类基金份额、B 类基金份额或 C 类基金份
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 A 类、B 类和 C 类不同的类别。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
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赎回时收取赎回费,不计提销售服务费;C 类、B 类基金份额均指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但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 类、B 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B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
基金 A 类、B 类、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公告。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前及时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B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0%。B 类基金份额的销
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收后支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销售服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 2 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3)增设 B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
B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该类基金份额赎回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B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基金份额持有时间(Y) 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Y<7 天 1.50%
7 天≤Y 0
3、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各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信息披露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二、B 类基金份额使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13 层
联系电话:0755~33011863
传真电话:0755~33061855
客户服务及投诉电话:400-060-3333
电子邮箱:service@htcxfund.com
(2)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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