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财通资管鸿商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2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财通资管鸿商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E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财通资管鸿商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协商一致,将对本公司管理的财通资管鸿商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 E
类基金份额,自 2024 年 8 月 22 日起接受投资者对 E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同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 E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加 E 类基金
份额。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基金代码:A 类 014740、C 类 014741、E 类 022043)。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如下:
(1)E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
申购金额 M(元) 一般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40% 0.16%
100 万元≤M<500 万元 0.20% 0.08%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每笔 1000 元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由E 类基金份额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 E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因红利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2)E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
持有期限 Y 赎回费率
Y<7 日 1.5%
7 日≤M<30 日 0.1%
Y≥30 日 0
本基金 E 类份额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赎回,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E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 E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向 E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本次调整后,各类基金份额的金额限制与销售服务费率如下表:
类别 首次申购最低金 追加申购单笔最 每笔赎回 基金账户最低保 销售
额 低金额 最低份额 留基金份额余额 服务费
A 类 1 元(直销柜台
1 元 0.01 份 0.01 份 0
为 5 万元)
C 类 1 元(直销柜台
1 元 0.01 份 0.01 份 0.20%/年
为 5 万元)
1 元(直销柜台
E 类 1 元 0.01 份 0.01 份 0
为 5 万元)
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A 类、E 类基金份额
申购金额 M(元) 一般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40% 0.16%
100 万元≤M<50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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