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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13 07:06:24 股吧网页版
关于增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机构为东方基金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3


关于增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等四家机构为东方基金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经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等四家机构协商一致,自2024年8月14日起,新增中信证券等四家机构理办理

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及业务类型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开通业务 销售机构

1 东方量化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4724

2 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D类 019095 中信证券股

3 东方周期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21478 开户、申购、赎 份有限公司、

回、定期定额投 中信证券(山

4 东方量化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20126 资 、转 换 业 务 东)有限责任

5 东方中债绿色普惠主题金融债券优选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 021303 (仅限前端申购 公司、

模式) 中信期

6 东方中债绿色普惠主题金融债券优选指数证券投资基金C类 021304 货有限公司、

7 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C类 019507 中信证券华

开户、申购、赎 南股份有限

8 东方锦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18855 回 、转 换 业 务 公司

(仅限前端申购

模式)

备注:

1.东方中债绿色普惠主题金融债券优选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

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该基金

暂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如未来该基金开放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

人将另行公告。

2.东方锦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本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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