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泰君安君得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09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国泰君安君得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生效的公告
国泰君安君得利一号货币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函【2005】269 号文核准设立,集合计划管理人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集合计划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君得利一号货币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2005年 9 月 1 日正式成立。
国泰君安君得利一号货币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987 号文准予变更注册。
2022 年 2 月 28 日,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官网
发布《关于国泰君安君得利一号货币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注册为国泰君安君得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其法律文件变更的公告》,变更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品类型、存续期限、份额类别、投资比例、投资策略、投资限制、估值方法、申购及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申购起点、赎回限制、申购费率、赎回费率、管理费率、托管费率、收益分配的原则、净值披露,增加了“销售服务费”、“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了终止条款等并相应修订了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本
次变更自 2022 年 3 月 9 日起生效。
自 2022 年 3 月 9 日起,国泰君安君得利一号货币增强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正式更名为国泰君安君得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国泰君安君得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泰君安君得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国泰君安君得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正式生效,原《国
泰君安君得利一号货币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国泰君安君得利一号货币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国泰君安君得利一号货币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国泰君安君得利一号货币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同时失效。本基金基金合同当事人将按照《国泰君安君得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以上法律文件可在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请投资者参阅。
自 2022 年 3 月 9 日起,原国泰君安君得利一号货币增强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份额变更为国泰君安君得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份额。本基金 A 类份额、新设 C 类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和办理规则详见公司相关业务公告。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gtjazg.com)查阅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注意产品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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