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保诚至远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13
中信保诚至远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5年9月30日注册成立。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公司名称由“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并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7年12月18日核发新的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名称变动不影响合同义务的履行。本次我司名称变更后,以“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合同、公告等,以下简称“原法律文件”)不受任何影响,我司将按照约定履行权利义务。如原法律文件对生效条件、有效期限进行特别说明的,以原法律文件的说明为准。
中信保诚至远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信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信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523 号文核
准,于 2012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2 年 12 月 10 日期间公开发售。经中国证监会书面
确认,《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12 月 12 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2 日,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就 2017 年 6 月 27 日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进行了重新表决,大会讨论通过了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转型议案,内容包括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类别、运作方式、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收益分配、基金费用以及修订基金合同等,并同意将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信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自 2017 年 8 月 31 日起,《信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
效,《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2021年9月15日,信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讨论通过了信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修改议案,内容包括信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
略、投资限制、业绩比较基准、管理费率以及修订基金合同等,并同意将信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中信保诚至远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2021年10月23日起,《中信保诚至远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信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变更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的目标客户包括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本基金不存在承诺收益安排、其他合作协议或其他合作安排。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拥有完全、独立的投资决策独立自主权,不受特定机构投资者的影响。
基金管理人将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不向任何投资者提供额外的投资组合信息或提前披露相关信息。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估值风险,也包括流动性风险、特有风险及其它风险等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还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具体见下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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