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6月25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6-25
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2 年 6 月 25 日公告)
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6年9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009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1月22日正式生效。本基金自2018年12月29日起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估值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可以投资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和投资集中风险等。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产品,属于中高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基金产品。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系为2022年度定期更新。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2年5月5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22年3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 言......1
二、释 义......2
三、基金管理人......9
四、基金托管人......18
五、相关服务机构 ......24
六、基金的募集......66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68
八、基金的历史沿革 ......69
九、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70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71
十一、基金的投资 ......86
十二、基金的业绩 ......101
十三、基金的财产 ......105
十四、基金资产估值 ......106
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112
十六、基金费用与税收 ......114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117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118
十九、侧袋机制......126
二十、风险揭示......129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35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38
二十三、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57
二十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72
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 ......175
二十六、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79
二十七、备查文件 ......180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 》”)、《 公 开 募 集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运 作 管 理 办 法 》( 以 下 简 称 “《 运 作 办 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