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银安盛兴荣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22
1浦银安盛兴荣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2 年 4 月 22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浦银安盛兴荣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
基金(FOF)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兴荣稳健一年持有混合(FOF)
基金主代码 01458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 月 2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浦银安盛兴荣
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基
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浦
银安盛兴荣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
金(FOF)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
说明书》”)等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4 月 25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1 月 25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兴荣稳健一
年持有混合(FOF) A 浦银安盛兴荣稳健一
年持有混合(FOF)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4582 014583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是 是
2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依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每笔份额的最短持有期为一年,最短持有期内,
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期满后(含到期日)投资者可提出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如果投资人多次申购本基金,
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的时间可能不同。申购和赎回的具体办理
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
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
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人不设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但发生单一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或者有可能导致投资者
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
购申请。
2. 投资人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和电子直销渠道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
民币0.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1元(含申购费);投
资人通过直销机构(柜台方式)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含申
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
3.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
请参见相关公告。
4.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
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
5. 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最高限额和本基金
的总规模限额,但应最迟在新的限额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规定媒介上公告。
6.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
量限制、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限额等。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人在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支付申购费用,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
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按每笔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 M(元)
(含申购费)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80% 0
100万元≤M<300万元 0.40%
300万元≤M<500万元 0.20%
M≥500万元 每笔500元
注: M 为申购金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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