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银安盛兴荣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更新)2022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16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浦银安盛兴荣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2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浦银安盛兴荣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于2021年12月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843
号文准予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
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
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
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
金特有的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销
售机构之间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 QDII 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因此将面临海外市场风
险、汇率风险、政治管制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
具。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
身,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
法律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由于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
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间
接成为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
券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
基金中基金、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每笔份额的最短持有期为一年,最短持有期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
申请,期满后(含到期日)投资者可提出赎回申请。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浦银安盛兴荣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
阅读本基金的风险揭示书、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
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超过前述 50%比例的除外。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
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第十六部分 侧
袋机制”的相关内容。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
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
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涉及主要人员情况变更,本基金管理人对招
募说明书相应内容(“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中“二、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
更新,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22 年 3 月 15 日。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未
更新。
浦银安盛兴荣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招募说明书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414 域代码已更改
第二部分 释义 ...... 515 域代码已更改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11111 域代码已更改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5124 域代码已更改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