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17
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4年10月8日证监基金字[2004]154号及2004年11月9日证监基金字[2004]183号文件批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1月4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7月25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表现等相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23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已复核了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目 录
一 . 绪 言 ......3
二 . 释 义 ......4
三 . 基金管理人......8
四 . 基金托管人......16
五 . 相关服务机构......21
六 .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24
七 .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26
八 . 基金份额的登记 ......34
九 . 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登记......35
十 . 基金份额的非交易过户与基金间转换......36
十 一 . 基金的投资 ......37
十 二 . 投资组合报告......44
十 三 . 基金的业绩 ......49
十 四 . 基金的资产 ......51
十 五 . 基金资产的估值......53
十 六 . 基金的收益分配......57
十 七 .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59
十 八 .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1
十 九 . 基金的信息披露......62
二 十 . 风险揭示......68
二 十 一 .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资产的清算 ......73
二 十 二 .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75
二 十 三 . 基金托管协议的摘要......86
二 十 四 .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93
二 十 五 .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94
二 十 六 . 其他应披露事项......95
二 十 七 . 备查文件 ......96
一. 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投资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的。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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