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大安盈3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4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12
英大安盈3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4年第1号)
【本基金仅向个人投资者及公募类资管产品公开销售】
基金管理人: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重要提示
英大安盈 30 天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21〕3743 号文准予公开募集。
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和/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投资于银行存款产生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 30 天的滚动运作期。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或申请赎回被确认失败,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滚动运作期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的对应日,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
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 A、C 类,A 类基金份额收取认(申)购费;C 类基金份额
不收取认(申)购费,但计提销售服务费。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除发起资金外,本基金仅面向个人投资者(含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销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4 年 1 月 10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数据截止日为 2023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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