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11 09:07:18 股吧网页版
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1


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10月10日
送出日期:2024年10月1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 基金代码 014490

动持有中短债

基金简称A 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 基金代码A 014490

动持有中短债A

基金简称C 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 基金代码C 014491

动持有中短债C

基金简称E 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 基金代码E 016853

动持有中短债E

基金管理人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04月19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 -

市日期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每份基
金份额设定60天滚动运作期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程嘉伟 2022年04月19日 2012年10月24日

注:1、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60天的滚动运作期。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或赎回被确认失败,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2、本基金暂仅向个人投资者(含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发售,具体发售对象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相关公告为准。如未来本基金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调整,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进行公告。 3、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2年10月14日起,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重点投资中短期债券,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
的基础上,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
(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
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
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
期存款等其它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
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投资范围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