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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07 09:13:39 股吧网页版
关于安信永宁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开放期时长规则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07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信永宁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开放期时长规则并
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各《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3 年 12 月 7 日起,调整安信永宁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开放期时长规则。对上述事宜,本公司对《安信永宁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方案

本基金的开放期时长规则由“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为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并且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的期间”调整为“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为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不少于 1 个工作日并且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的期间”。

二、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部分条款

根据调整开放期时长规则事宜对《基金合同》的“释义”、“基金的基本情况”、“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进行调整。本公司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一并更新上述内容。

本次调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安信永宁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本公司本次调整开放期时长规则并修改基金合同,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在本公司网站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涉及前述修改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
定媒介上公告。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调整开放期时长规则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等文件。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ssence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了解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12 月 7 日
安信永宁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章节 原基金合同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

45、开放期:指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 45、开放期:指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
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不少于 5 个工 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不少于 1 个工
作日并且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的期间。每个 作日并且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的期间。每个
第二部分 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因不可抗力或 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因不可抗力或
释义 其他情形致使本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或 其他情形致使本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或
赎回,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 赎回,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
务的,开放期相应顺延,具体时间以基金管 务的,开放期相应顺延,具体时间以基金管
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四、基金的运作方式 四、基金的运作方式

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
起进入开放期,开放期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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