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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9-09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加中 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23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及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http://www.bobbns.com)披露了《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加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加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管理的中加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667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于2021年12月23日备案后正式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加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表决票收取时间:自2023年9月12日起,至2023年10月8日17:00止(以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35号
联系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83678687-0
邮政编码:100050
在信封表面注明:“中加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投资人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26咨询。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终止中加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见附件一)。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关于终止中加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见附件四)。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9月11日,即在2023年9月11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剪报、复印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bbns.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开立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所使用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有效预留印鉴等大会召集人认可的印鉴(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
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开立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中加基金账户所使用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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