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加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13
中加中债-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中加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11月17日证监许可【2021】3667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债-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该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分类,
该指数成分券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境内公开发行且
上市流通的待偿期 0.5 至 5 年(包含 0.5 年和 5 年)的政策性银行债,可作为投资该类债券
的业绩基准和标的指数。样本选取方法:(1)发行人为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政策性银行债,包含扶贫专项债,不包含二级资本债、次级债;对上市期限无限制;(2)债
券剩余期限在 0.5 年-5 年(包含 0.5 和 5 年);(3)债券币种为人民币;付息方式为附息式
固定利率、利随本清;不包含含权债;(4)取价源为以中债估值为参考(价格偏离度参数
为 0.1%),优先选取合理的最优双边报价中间价,若无则取合理的银行间市场加权平均结算价或交易所市场收盘价,再无则直接采用中债估值价格。
有 关 标 的 指 数 的 具 体 编 制 方 案 详 见 中 国 债 券 信 息 网 , 网 址 :
http://yield.chinabond.com.cn。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
投资于待偿期在 1 年-5 年(包含 1 年和 5 年)的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
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
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2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20%的除外。法律法规、监管……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