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民利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2-28
关于中银民利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中银民利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
证监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证监许可【2021】3481 号文批准,已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开始募集。
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适度控制基金规模,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中银民利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民利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中银民利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 2022 年 3 月 4
日提前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即本基金在本公司以及其他销售机构的最后一个
募集日为 2022 年 2 月 28 日,2022 年 3 月 1 日起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本公司
电子直销平台以及其他销售机构不再接受认购申请。其中,本公司电子直销平
台接受本基金认购申请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28 日 16:00。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 或
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bocim.com 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对于单笔认/申购的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为一年,最短持有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及之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提出赎回申请。投资者在最短持有期内将面临无法办理赎回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募集初始面值为 1 元,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会低于初始面值,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
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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