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1年第四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21
浙商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1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2 年 1 月 21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1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浙商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
场内简称 浙商沪深 300
交易代码 166802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8 月 20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22,959,888.22 份
本基金为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基金,在对沪深 300 指数
投资目标 有效跟踪的基础上,通过量化投资方法进行积极的组合
配置和管理,力争实现稳定的优于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
和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投资回报。
本基金在按照成份股在沪深 300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
投资策略 指数化投资组合的基础上,采用量化模型对成份股的权
重进行相应调整,力求在控制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偏离
度的前提下获得超越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95%+金融同业存款利率×5%
本基金为跟踪指数的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
风险收益特征 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21 年 10 月 1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5,513,725.29
2.本期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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