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优享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15
建信优享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11 月 15 日证监许可[2021]3626
号文注册募集。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等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本基金“养老”的名称不含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
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正
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如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投资于港股的具体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及货币型基金中基金。同时,本基金为目标风险系列基金中基金中风险收益特征相对平衡的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并不等于将基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仍然存在损失投资本金的风险。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 3 年。对于认购所得基金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次三年对日起可申请赎回,如该对日不存在或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对于申购所得基金份额,自申购申请日的次三年对日起可申请赎回,如该日历年度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该日历年度对应月份最后一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若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三年持有期到期日及三年持有期到期日之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提出赎回申请。因此,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后三年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
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1
第二部分 释义......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9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18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2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募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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