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21
鹏华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01 月 21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中证 500 指数增强
基金主代码 01434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01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鹏华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鹏华中证 500 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
书”)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01 月 24 日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01 月 24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2 年 01 月 24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 年 01 月 24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2 年 01 月 24 日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 鹏华中证 500 指数增强 A 鹏华中证 500 指数增强 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代码 014344 014345
该类基金份额是否开放申购、赎 是 是
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鹏华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 2022 年 01 月 24 日起(含当
日)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 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
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 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 万元。
2、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申购金额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 M(元) 一般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M < 100 万 1.2% 0.48%
100 万 ≤ M < 500 万 0.8% 0.24%
M ≥ 500 万 每笔 1000元 每笔 1000元
注: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
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申购费用由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
购费率。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适用特定申购费率,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适用一般申购费率。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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