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保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溢价风险提示公告20241008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08
中信保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中信保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简称:中信保诚周期LOF,代码:165516,以下简称“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净值,交易价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4.715元,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可能面临损失。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本基金为上市型开放式基金,除可在二级市场交易外,投资者还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交易行情系统查询本基金的最新份额净值。
2、本基金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在当前溢价水平下买入,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和本金安全。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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