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鑫怡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28
建信鑫怡 90 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9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15
三、开户与认购程序...... 18
四、清算与交割...... 24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25
六、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26
【重要提示】
1、建信鑫怡 90 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的募集及其基金份额的发售已经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11 月 4 日证监
许可[2021]3500 号文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 90 天的滚动运作期,运作期内该基金份额不办理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
(1)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 90天(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 180 天(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
(2)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
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4、本基金的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本基金自 2022 年 1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 月 17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
定的销售机构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7、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含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如未来本基金发售对象范围发生调整,
基金管理人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另行公告。公募资产管理产品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
目前本基金直销柜台面向个人投资者及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销售,其他销售机构仅面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8、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8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认购申请金额超过 80 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
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由各销售机构根据其业务规则退还给投资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80 亿元-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
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受此募集规模的限制。
9、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若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0、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付认购款项。其他销售机构每个基金交易账户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 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最低单笔认购金额高于 10 元的,从其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网上交易平台每个基金交易账户
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 元人民币,单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
11、募集期内,基金管理人可设置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限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12、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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