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扬竞争力先锋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10
鹏扬竞争力先锋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扬竞争力先锋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扬竞争力先锋一年持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424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2 月 2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鹏扬竞争力先锋一年持
公告依据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鹏
扬竞争力先锋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
称“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3 月 14 日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12 月 20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 年 3 月 14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2 年 12 月 20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2 年 3 月 14 日
下属分类基金的基金简称 鹏扬竞争力先锋一年持有混合 A 鹏扬竞争力先锋一年持有混合 C
下属分类基金的交易代码 014244 014245
该分类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是 是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注: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持有期指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之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之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满 365 天。对于持有未满持有期的基金份额赎回申请或转换转出申请,基金管理人将不予确认。对于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持有期,按原份额的持有期计算。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持有未满 365 天的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基金管理人将不予确认。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有权不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投,并按规定进行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投时除外。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持有期指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之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之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满 365 天。即,对于认
购份额,将自 2022 年 12 月 20 日起可以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电子交易平台(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 万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各销售机构未规定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的,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鹏扬竞争力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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