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4-22 12:09:04 股吧网页版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农银汇理金鸿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22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农银汇理金鸿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 2022 年 5 月 5
日起, 农业银行新增代销本公司农银汇理金鸿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代销机构信息: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99
公司网址: https://www.abchina.com
本公告仅对本公司农银汇理金鸿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
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
件。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销售机构根据法
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
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 、 《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
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 额投资和零存整取
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
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 资所固有的风
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