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银恒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2-07
民生加银恒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2 月 7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民生加银恒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恒祥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420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 月 2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民生加银恒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民生加银恒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2 月 7 日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2 月 7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 年 2 月 7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2 年 2 月 7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2 年 2 月 7 日
2.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民生加银恒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定于2022年2月7日 起的每个开放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相关业务的除外)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 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
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通过销售机构每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0 元(含申购费),通过民生加银基金直销机构每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0 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比例配售和红利再投资不受此最低申购金额规定限制;销售机构若有不同规定,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 10 元的最低限额规定。
3.2 申购费用
本基金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养老金账户,包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依据规定将其纳入养老金账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投资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账户,在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后,即可享受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08%
100万元≤M<200万元 0.05%
200万元≤M<500万元 0.03%
M≥500万元 每笔500元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