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行业轮动一年封闭运作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26
1国泰行业轮动一年封闭运作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LOF) 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国泰行业轮动一年封闭运作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LOF)(以下简称“本基金”) 已
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 3460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
没有风险。
2、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LOF)。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封
闭运作期为一年,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该日)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含该
日)的期间。在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但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持
有人可在 A 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让 A 类基金份额。封闭运作期届
满后,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国泰行业轮动股票型基
金中基金(FOF-LOF)”,可办理 A 类基金份额的场外、场内申购赎回,以及 C 类基金份额
的场外申购赎回, A 类基金份额继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C 类基金份额不上市交易。
3、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
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人。
5、 本基金通过场内、场外两种方式公开发售。 场内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发售。 场
外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及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直销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和电
子交易平台, 其他销售机构详见“七(三) 1、(2) 其他销售机构”。各销售机构的办理地点、
办理日期、办理时间和办理程序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6、 本基金自 2022 年 4 月 29 日至 2022 年 7 月 28 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
募集期限不超过 3 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在募集期限内适当调整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7、 本基金的募集规模上限为 50 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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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投资者办理场内认购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已有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
认购上市开放式基金。尚无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
开户代理机构开立账户。投资者办理场外认购时,需具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
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 若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
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机构和指定的各销售机构同时为投资
人办理场外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各销售机构的办理地点、办理日期、办理时间和办理程
序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9、 本基金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时,投资人单笔最低认
购金额为 1.00 元(含认购费)。场外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
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本基金场内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时,投资人
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00 元(含认购费), 超过 1,000.00 元的须为 1.00 元的整数倍。 如
有新规则,则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
金份额, 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10、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
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销售
机构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或查询认购成交确认信息。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
况,请详细阅读 2022 年 4 月 26 日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等规定网站上的
《国泰行业轮动一年封闭运作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LOF) 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人
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本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和本公告将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12、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其他销售机构,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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