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港股通数字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24
景顺长城港股通数字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目录
重要提示 ...... 3
一、基金概况 ...... 3
二、基金运作情况 ...... 4
三、财务会计报告 ...... 4
四、清算情况 ...... 5
五、备查文件 ...... 11
重要提示
景顺长城港股通数字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1年10月27日证监许可 【2021】3390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并经中国证监会2022年6月28日机构部函【2022】 1165号准予延期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2年8月23日正式生效。本基金基金 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景顺长城港股通数字经济主题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等 有关规定,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基金 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4年4月19日,并于2024年4月20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24年4月20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 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 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港股通数字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港股通数字经济主题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414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8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景顺
公告依据 长城港股通数字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景顺长城港股通数字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1年10月27日证监许可【2021】3390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并经中国证监会2022年6月28日机构部函【2022】1165号准予延期募集。《基金合同》于2022年8月2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
234,699,113.75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62,295.81份基金份额)。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基金合同存续期内,如果存在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4年4月19日日终,本基金已出现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在上述事由出现后依法履行了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4年4月19日,并于2024年4月20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基金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正常运作。
三、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景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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