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元大ESG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二次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5
华润元大ESG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二次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目录
重要提示...... 3
一、基金概况...... 3
二、基金运作情况...... 4
三、财务会计报告...... 5
四、清算情况...... 6
五、备查文件...... 8
重要提示
华润元大ESG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21年10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394号文准予募集注册,由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作为基金管理人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22年6月23日正式生效。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华润元大ESG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由基金管理人召集,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终止《基金合同》的事项。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22年12月1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华润元大ESG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根据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议案说明,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2年12月20日,于2022年12月21日起进入清算期。
本基金第一次清算期自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9日止。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1月10日对《华润元大ESG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进行了公告,并于2023年1月10日支付了第一次清算款。
本次清算为第二次清算,清算期间为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4月14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华润元大 ESG 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润元大 ESG 主题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412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6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公告依据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华润元大 ESG 主
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润元大 ESG 主题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注册登记机构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在严格控制组合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坚持 ESG
投资目标 与价值投资理念相结合,精选主题特征突出且持续成长的企
业,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在资产配置中贯彻“自上而下”的策略,根据宏观经
济环境、财政及货币政策趋势以及基金管理人对大类资产走
势的判断,并通过战略资产配置策略和战术资产配置策略的
有机结合,持续、动态、优化确定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比例。
投资策略 本基金所指的“ESG 主题”涉及行业包括能源、原材料、工业、
可选消费、必需消费、医药卫生、金融地产、信息技术、电
信业务、公用事业。本基金 ESG 投资的主要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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