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4-27 09:03:27 股吧网页版
鹏扬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3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7

鹏扬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3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23年3月27日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2021年10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鹏扬中债3-5年国开 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45号)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 同于2022年4月27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 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 收益。

3、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中债-3-5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隶属于
中债总指数族分类,该指数成分券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待偿期 2.5至5年(包含2.5年和5年)的债券。

选样方法:

债券种类:政策性银行债;

发行人:国家开发银行;

上市地点: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托管余额/发行量:无限制;

债券剩余期限:2.5年-5年(包含2.5年和5年),含权债剩余期限按计算日中债估值推 荐方向选取;

债券币种:人民币;

付息方式:附息式固定利率;

上市期限:无限制;

含权债:包含含权债;

取价源:以中债估值为参考(价格偏离度参数为 0.1%),优先选取合理的最优双边报
价中间价,若无则取合理的银行间市场加权平均结算价或交易所市场收盘价,再无则直接采 用中债估值价格;

样本券权重:市值法加权;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券信息详见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 址:www.chinabond.com.cn。

4、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投资风险。投资人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 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
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此外,本基金以1.00元 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00元初始面值的 风险。

5、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与股票型 基金。

6、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标的指数波动风险、基金投资组合收 益率与标的指数收益率偏离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 成份券停牌或违约等潜在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7、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政策性金融债,可能面临政策性银行改制后的信用风险、流动性 风险、投资集中度风险等。

8、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 当相应期限国债收益率出现不利变动时,可能会导致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国债期货采 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 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9、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及《基金合同》。

10、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11、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12、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 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 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 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1……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