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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2-02
关于博时中证科创创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2 月 2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中证科创创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博时中证科创创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应当在上述终止事由出现后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且本次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中证科创创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
式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中证科创创业 50ETF 发起式联接
基金主代码 01409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2 月 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博时中证科创创业 50
公告依据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博时中证科创创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
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下属类别基金的基金简称 博时中证科创创业 50ETF 发 博时中证科创创业 50ETF 发
起式联接 A 起式联接 C
下属类别基金的交易代码 014099 014100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约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1 年 12 月 1 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
2024 年 12 月 1 日。截至 2024 年 12 月 1 日日终,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已触发《基
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条款。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应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对本基金进行财产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4 年 12 月 1 日,自 2024 年 12 月 2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
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定投、基金转换业务等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及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四、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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