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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2 09:08:23 股吧网页版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优选配置一年封闭运作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LOF)新增方正证券为场外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22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优选配置一年封闭运作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LOF)

新增方正证券为场外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优选配置一年封闭运作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LOF)(基金简称:华夏优选配置一年封闭股票(FOF-LOF),场内简称“优选配置 FOF-LOF”,A类基金份额代码:160326,C 类基金份额代码:014092,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本基金自2021年12月8日起公开发售。目前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发售,C 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方式发售。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即场内和场外合计募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 80 亿元(不含募集期间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自 2021 年 12 月 22 日起,投资者可在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
正证券”)办理本基金的场外认购业务。方正证券可支持办理认购的份额类别以及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等以方正证券的规定为准,方正证券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本基金场外发售代理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本基金办理场内认购业务的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方正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71;

方正证券网站:www.foundersc.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进入一年的封闭运作期,封闭运作期间投资者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
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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