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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6-20 07:20:07 股吧网页版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6-20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新增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的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泰信财富” )协商一致,自2022年6月20日起,本公司新增泰信

财富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开通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销售业

务,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的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浙商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C 166802/014372

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C 166801/014085

注:A\C类份额间不能互转

二、开通业务

自 2022年6月2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泰信财富交易平台办理上述基金申购、

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 )及转换等销售业务,具体以泰信财富

官网活动公告为准。

三、费率优惠活动

自2022年6月20日起,投资者通过泰信财富交易平台申购、定投、转换本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享受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泰信财富活动为准。另外对相应

基金产品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率的,按照相应固定费率执行,不参加本活动优

惠。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

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销售机构交易平

台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的销

售机构申请,约定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

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

式。

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 扣款金额扣

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办理

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

则为准。

五、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在持有本公司发行的任一开放式基金后,可将其持

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不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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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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