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鸿源三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3
华商鸿源三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九月
重要提示
华商鸿源三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1年10月22日证监许可【2021】3350号文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2年3月28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在开放期集中办理赎回等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基金管理人虽然已制定了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但本基金仍将面临资产支持证券所特有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各种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情形除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认/申购和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4年8月2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4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一、绪言...... 1
二、释义...... 2
三、基金管理人......8
四、基金托管人......21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5
六、基金的募集......31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32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32
九、基金的投资......44
十、基金的业绩......52
十一、基金的财产 ...... 54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55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1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63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5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66
十七、侧袋机制......73
十八、风险揭示......77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83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85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02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15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117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19
二十五、备查文件...... 120
一、绪言
《华商鸿源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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