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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18 07:35:02 股吧网页版
汇安裕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18

汇安裕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3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汇安裕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汇安裕同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407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06月2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和《汇安裕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年3月11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汇安裕同纯债债券A 汇安裕同纯债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4072 014073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1.0722 1.0707

截止收益分配基 (单位:人民币元)

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 49,733,035.36 18,471,117.47

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

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 - -

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

位:人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人民币元/10份基金 0.15 0.14

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4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4年3月19日

除息日 2024年3月1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年3月20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对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2024年3月19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24年3月20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

确认。 2024年3月21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投资

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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