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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5 07:52:51 股吧网页版
太平恒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15


太平恒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12 月 15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太平恒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太平恒兴纯债

基金主代码 01405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2 月 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太平恒兴纯债
公告依据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太平恒兴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公告等

申购起始日 2021 年 12 月 16 日

赎回起始日 2021 年 12 月 16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1 年 12 月 16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1 年 12 月 16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1 年 12 月 16 日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

准。在基金开放日,投资者提出的交易申请时间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目前为 15:00)之前,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净值为当

日的净值;如果投资人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之后,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净值为下一开放日的净值。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本基金直销机构单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含申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单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含申购费),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下: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 万 0.80%

100 万≤M<300 万 0.50%

300 万≤M<500 万 0.30%

M≥500 万 按笔收取,每笔 1000 元

(注:M:申购金额;单位: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上限、当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当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人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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