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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5-19 09:07:12 股吧网页版
招商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19

招商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
募说明书(二零二三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23 年 05 月 16 日

重要提示

招商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由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变更而来。

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 年 4 月 20 日《关
于准予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65 号文)注册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5 月 20 日正式生效。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发布的《关于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之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 B 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银行 A 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 B 份额终止上市,并进行基金份额折算,《招商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 年1 月 1 日生效,《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中国证监会对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并变更为本基金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 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 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 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 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 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的 具体风险详见“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 ,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 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 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以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 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 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 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 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 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可 以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银行指数。

(1)指数样本空间

同中证全指指数的样本空间。

(2)选样方法

1)将样本空间证券按中证行业分类方法分类;

2)如果行业内证券数量少于或等于 50 只,则全部证券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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