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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04 09:19:54 股吧网页版
摩根士丹利华鑫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04

摩根士丹利华鑫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 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摩根士丹利华鑫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1年10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269号文准予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为基金中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持有基金份额净值的波动而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以及本基金的风险揭示书,充分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本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谨慎决策。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本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定风险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十六部分“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将聘请符合要求的香港机构担任港股投资顾问,在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港股投资顾问的投资研究水平、服务能力直接影响本基金收益水平,因此,投资本基金可能面临聘请港股投资顾问引起的特定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
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因此将面临境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政治管制风险。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的目标日期为2040年12月31日。

本基金为混合型目标日期基金中基金(FOF),随着目标日期期限的接近,权益类投资比例逐渐下降,风险与收益水平会逐步降低。本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债券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

在目标日期到达前即2040年12月31日前(含该日),本基金为每笔认购或申购份额设定三年最短持有期,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认购份额而言)或申购确认日(对于申购份额而言)起三年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请投资者合理安排资金进行投资。若投资者持有的某一基金份额三年持有期限起始日起至目标日期的时间间隔不足三年,则以目标日期(即2040年12月31日)为该基金份额三年持有期限到期日,且在目标日期之日起(含目标日期)可以提出赎回申请,不受三年持有期限制;每笔认购或申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期满后(含到期日),投资者可提出赎回申请。目标日期到达后即2040年12月31日后(不含该日),在不违反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的情况下,本基金将转为每日开放申购赎回模式,本基金的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 “摩根士丹利华鑫安泰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将于 T+2 日(T 日为申购、赎回申请日)对 T 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进行估值,T+3 日对投资人申购、赎回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人可在T+4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本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对本基金的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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