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金稳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9
关于中金稳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金稳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以下或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现将中金稳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以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持续运作中金稳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
(以下或简称“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大会投票
表决起止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6月17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本基金管理
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2024年6月18日,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北京市方圆公
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根据计票结果,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总数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总数的50%,未达到法律法
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会议召开条件,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失败。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投资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备查文件
1、《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金稳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金稳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金稳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附件:《公证书》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9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