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保德信恒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1-05
光大保德信恒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光大保德信恒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262 号文注册。
2、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登记机构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华夏银行”)。
4、本基金的募集期为 2021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6 日。在募集期
内,本基金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基金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募集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投资者需求及实际募集情况,提前停止本基金的认购业务,若基金管理人决定提前停止本基金的认购业务时,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在公司网站和指定媒体上公告。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 8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达到 80 亿元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
若认购期间内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认购的总金额不超过 80 亿元(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则对所有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若认购期间内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认购的总金额超过 80 亿元(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将对认购期内最后一个认购日之前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对最后一个认购日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认购申请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依法退还给投资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80 亿元-认购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认购末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
投资者末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投资者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
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注:公式中的金额均不包括利息,确认金额的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计算认购费用适用的认购费率为末日比例配售后的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认购费率。该部分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7、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开户及认购手续。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8、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9、在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内,投资人可至本基金直销机构认购,每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含认购费)。投资人在设立募集期内可以重复认购,除每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限制外,认购期内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其他限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笔或该某些认购申请。多次认购的,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撤销。
10、销售机构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由本公司担任)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1、本公告仅对“光大保德信恒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光大保德信恒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
况,请详细阅读 2021 年 11 月 5 日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epf.com.cn)、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hxb.com.cn)上的《光大保德信恒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光大保德信恒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人亦可通过
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2、本公司在募集期间内还可能增加新的代销机构,投资人可留意相关公告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次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4、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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