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致惠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10
长江致惠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03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江致惠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江致惠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397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12月1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长江致惠30天滚动持
公告依据 有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长江致
惠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等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2-03-14
赎回起始日 2022-03-14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江致惠30天滚动持有短 长江致惠30天滚动持有短债
债债券型发起式A 债券型发起式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3972 013973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是 是
注:(1)长江致惠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本基金对于每份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设定30天的滚动运作期。基金份额持有人仅
可在基金份额的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其他时间该
基金份额不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
赎回或转换转出,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对于
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
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30天(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自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下一日起(即第二个运作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60天(即第二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在每份基金份额的运作期到期日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仅限直销柜台)首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不设级差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首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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