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积极优势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8
广发积极优势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二四年六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由广发积极优势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封闭运作期满自动转型而来,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2年6月9日生效。广发积极优势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根据2021年9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 3172号文注册募集,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9日,广发积极优势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封闭运作期届满开放,基金名称调整为“广发积极优势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不保证最低收益,也不保证本金不受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情形,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将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但会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投资策略的需要进行调整,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因此本基金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
本基金资产若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 回
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部分。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主要对基金管理人等信息进行修订,更新内容截止日为2024年6月25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4年5月2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4年3月31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8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16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0
第六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与存续 ...... 22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23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25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38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53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56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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