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3-2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广发积极优势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广发积极优势一年封闭混合(FOF-LOF)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24

1 / 4
广发积极优势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广
发积极优势一年封闭混合(FOF-LOF) 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 2022年3月18日
送出日期: 2022年3月2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广发积极优势一年封闭混合
(FOF-LOF)
基金代码 162721
下属基金简称 广发积极优势一年封闭混合
(FOF-LOF) C
下属基金代码 013954
基金管理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前一年
为封闭运作期。在封闭运作期
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
业务。
基金经理 杨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08-04-28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
露;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
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前一年为封闭运作期,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转型
为“广发积极优势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
精选不同资产类别中的优质基金,结合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市场环境合理配
置权重,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
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及其他经中国
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基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
他依法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
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
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以及经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债券

2 / 4
类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
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
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
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混合型基金
指基金合同中明确约定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以上或者最近4个季度
披露的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在60%以上的混合型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
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1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但封闭运作期到期前的两个月内及到期后的两个月内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本基金封闭期届满转换为开放式运作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类资产范围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资金类别,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如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具体包括: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2、基金投资策略; 3、股票投资策略; 4、
债券投资策略;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 70%+人民币计价的恒生指数收益率× 5%+中债-综合全价
(总值)指数收益率× 2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
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将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
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
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