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积极优势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24
广发积极优势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日期:2022 年 3 月 28 日至 2022 年 6 月 27 日
目录
重要提示...... 2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5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3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4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5
五、清算与交割...... 19
六、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20
七、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20
重要提示
1.广发积极优势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以下简称“本
基金”)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172 号号文准予募集
注册。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前一年为封闭运作期。在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封闭运作期内 A 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场外 A 类基金
份额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转至场内后上市交易。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调整为“广发积极优势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并接受场外、场内申购赎回。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 ,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8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最低募集金额为 2 亿元人民币。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日(含首日,T 日),若预计 T 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
确认后,本基金募集总规模(以认购金额计,不含募集期间利息)接近、达到募集规模上限,本公司将于 T+1 日刊登公告提前结束本次募集,并自 T+1 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若本基金于 T 日超过募集规模上限,本公司将于 T+1 日刊登公告提前结束本次募集,并自 T+1 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本公司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
当发生比例确认时,本公司将优先确认 T 日 A 类份额场内认购申请,确保
A 类份额场内累积认购规模不低于 2 亿元(以认购金额计,不含募集期间利息)。
当发生上述“末日比例确认”情形时,本公司将对 T 日的所有认购申请进行比例确认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场内与场外的确认比例可能不同,具体详见本公司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请投资者留意。
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注意,如果本次基金募集期内认购申请总额大于本基金募集上限,因采用“末日比例配售”的认购确认方式,将导致募集期内最后一日的认购确认金额低于认购申请金额,可能会出现认购费用的适用费率高于认购申请金额对应的费率的情形。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受此募集规模的限制。
6.本基金通过场内和场外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场内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会员单位发售。场外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场内及场外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的网点、日期、时间和程序等事项参照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7.本基金将自 2022 年 3 月 28 日至 2022 年 6 月 27 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
本公告正文)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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