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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13 17:17:33 股吧网页版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智星稳健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调低基金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4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智星稳健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
调低基金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基金投资者的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招商智星稳健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决定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起调低招商智星稳健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相关费率,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商智星稳健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调低基金费率方案

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 0.60%调低至 0.20%、托管费年费率由 0.15%调低至 0.05%、销
售服务费年费率由 0.40%调低至 0.10%。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公司对《基金合同》中涉及调低基金相关费率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项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也不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已履行适当程序。

《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一《招商智星稳健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本基金的《托管协议》。

三、《招商智星稳健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根据《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按规定更新。

四、重要提示

此次调低基金相关费率及《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已履行适当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查阅修订后的招商智星稳健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全文。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将自 2024 年 8 月 16 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招商基金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cmfchina.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14 日

附件一:《招商智星稳健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内容 修改后条款内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式 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开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开
募集的基金份额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 募集的基金份额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
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 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
前一日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公开募 前一日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公开募
集的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的余额 集的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的余额
(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60%的年费率计 (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20%的年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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